2024年江苏扬州市江都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2024-04-25 16:26:04
  关于2024年2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4年2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后,3月23日进行了笔试。根据公告规定,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8日-3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浦江路85号北楼306室)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所有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岗位及报考指南等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3、报考“面向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的听力或肢体3-4级或军残5-8级的持证残疾人”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报考“面向在江都区内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江都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负责,咨询电话0514-86299302。
 
  5、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4年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8、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4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9、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将在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特别提醒:【1】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资格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应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0514-80804280
 
  附件:
 
  1、2024年2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